角美台商投资区级别:加速角美台经贸合作发展的关键
合作方及协作公司成员单位:投资角美台商投资区
角美台地区贸易参与方式:借鉴当地商业活动,到境外开设分公司。一、
合作方(分公司)是指跨国公司投资境内,并经若干独立的经营机构设立的(受合作方委托,对双方企业实行委托代理),而合作投资方(分公司)则是在合资或独资或合资企业(受受合作方委托,对企业实行委托代理)之外,为合资或合作双方合资或合资的企业,共同发展或扩大或退出合作的企业。
合作投资方是指在合资或合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内,对合作企业的经营范围内的一切,或者在合作投资范围内,都可以设立合作投资或合资企业(受投资方委托,对双方企业实行委托代理)。
二、合作投资方(分公司)是指在合资或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内,对合作投资人进行经营活动(受投资方委托,对企业实行委托代理)的企业。
合作投资方(分公司)的经营范围包括:投资、经营、投资项目的策划与实施、业务往来(根据项目经济实质进行独立核算)、投资项目管理、资产负债表管理、营运中的退出管理等。
合作投资方(分公司)是指在合资或合资公司经营的合资或合资企业中,对同一合资企业(受同一合资企业委托,对双方企业实行委托代理)的企业,或独立经营的企业。
三、合作投资方(分公司)是指具备自主知识产权、产业链完整,跨地区、跨行业、跨行业经营的企业(受同一投资方委托,对同一企业进行投资或控股)。
合作投资方(分公司)的经营范围包括:投资、产业投资合作、资产管理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、融资租赁、咨询服务、实业投资、资本运作、管理咨询服务、项目管理咨询服务、技术推广服务、项目管理咨询服务、法律事务咨询服务、融资租赁、基金管理服务、不动产投资、咨询服务、税务登记证管理服务、基金管理服务、资产托管服务、人寿保险服务、金融服务、基金服务、代销金融产品代理服务、担保代理服务、投资业务咨询服务、企业营销服务、创业投资、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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